▲王姓男子在漢神巨蛋內衣專櫃偷拍女子裙底風光。(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去年7月間在漢神巨蛋8樓的臨時內衣專櫃,拿iPhone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偷拍一名美眉的裙底風光,幸好被害女子的弟弟發現,馬上出手攔阻並通知百貨報警逮捕王男,警方發現王男的手機內除了被害女子裙內的影像,還有6段被害人不詳的偷拍影片,王男被捕後坦承犯行,供稱只是為了追求刺激感才犯案,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王男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是在去年7月16日下午4時許,在漢神巨蛋8樓的臨時內衣專櫃,趁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背對著他不注意時,開啟iPhone手機的錄影功能,把手機伸到女子兩腿之間,偷拍裙底風光。
王男的舉動被女子同行的弟弟發現,立刻上前制止,並怒斥王男「你在偷拍!」,被害女子隨即向櫃姐反映,並通知百貨工作人員協助報警處理。'
王男被捕後坦承把手機開啟錄影模式後,伸到被害女子的短裙底下偷拍,警方檢視王嫌手機內的影響,果然有被害女子大腿及底褲的畫面,而且除了報案的被害女子外,還另外有6段偷拍的影像,其中有部分沒有拍到被害女子裙底風光,王嫌承認犯行,但表示他也不知道那些被害人是誰,是在百貨公司隨機偷拍,警方在訊後將王男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在公共場所以手機竊錄被害人的身體隱私部位,對被害人隱私侵害甚鉅,讓被害人精神上受極大痛苦,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可是卻遲遲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審酌王男的教育程度和經濟狀況後,判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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