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楠梓區一名潘姓男子(32歲)因案在過年前被發布通緝,但他渾然不知,5日傍晚他出門準備新春開工,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員警上門查緝,他才知道自己被通緝了,趕緊向老闆臨時請假,跟著警察到橋頭地方法院歸案。
▲潘姓男子(左)新春開工第一天就遇到警察上門告知自己被通緝了。(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楠梓警分局日前掌握,有潘姓通緝犯在轄內一處巷內活動,加昌所副所長洪株文、警員李明峻5日前往勘查,研判潘男會出門上班,於是在現場守株待兔,到了傍晚5時許,果真見到戴著全罩式安全帽男子正要外出,上前將他攔下。
員警告知他已經被通緝,潘男被攔還一頭霧水,原來,潘男年前因為一起車禍被告過失傷害,但潘男一直沒有出庭,所以被橋頭地院發布通緝。
警方調查,潘男從事餐飲業,過年期間休息和家人到外地旅遊,完全不知道被通緝一事,潘男辯稱並非故意不到案出庭,被警方查緝後,潘男還是只好乖乖打電話給主管請一天的假,待法院訊問後,才能返回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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