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引水人未依規定篩檢 航港局重罰20萬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高雄港日前一名40多歲男性負責引導船舶進出的引水人確診,該男曾頻繁接觸40艘船;該員被列高風險成員,卻5次通知篩檢未到,高雄市政府日前稱最高可罰30萬元。也由於該名引水人目前未依照規定篩檢,交通部航港局也依照《商港法》重罰其20萬元。

▲▼高雄港篩檢站。(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高雄港引水人因違反篩檢規定將依法由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開罰20萬元。(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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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指出,該名引水人案19244引水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將可開罰6萬元至30萬元。經疫調顯示,該名引水人曾接觸40艘輪船,但過年期間都在家中聚餐,日前已經匡列相關接觸者,同住家人經PCR採檢全數呈現陰性,但已導致174人受匡列。衛生局經查,該名引水人多次接獲航港局和警方通知,但多次均未如期到檢。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證實,該名引水人因快篩未依照篩檢時間、規定辦理,且未將快篩檢體寄回,航港局依《商港法》第36條告發,將對引水人開罰20萬元。

交通部航港局也指出,日前已強化各國際商港與工業港引水人防疫健康管控措施,規定高雄港引水人均須於2月8日前完成兩次PCR,未依規定完成引水人辦事處不得排班,並自2月9日起,各港區引水人需持每週一次PCR及快篩證明才得登船。

航港局也說,於登船領航過程,進入駕駛艙前,船方必須先完成清消,引水人必須與駕駛艙人員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確保引水人領航期間安全,若引領船舶有染疫疑慮,一律改以遠距領航,不得登船引領。引水人完成領航後,航港局將比對登船資料和領航紀錄,若未經檢查就登船將依法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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