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預立遺囑將遺產全送前妻,兒子從大陸跨海來台爭產敗北。(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位侯姓老兵生前預立遺囑,將遺產都留給張姓前妻,但他過世後,他在對岸的兒子出面質疑遺囑真實性,並要求繼承父親全部遺產,張婦提告強調侯男感謝她長期照顧,才口述遺囑給律師代筆,管理侯男遺產的退輔會主張侯男立遺囑時疑已失智,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侯男做鑑定時能專心做事10分鐘,沒有意識不清,判決本件遺囑是真的,可上訴。
年約90歲的侯男是國軍退除役官兵,2016年6月過世時單身,在台灣沒有法定繼承人,退輔會依法代為管理遺產,張婦持侯男所立遺囑要求繼承,侯男在對岸的兒子跨海主張自己才有繼承權,質疑張婦提出的遺囑真實性。
退輔會認為侯男生前於2016年4月預立遺囑,前一天還到醫院看病,因「意識不清」而無法評估疼痛狀況,加上同年3月退輔會派人訪視侯男,記載「訪視伯伯,伯伯近失智情形嚴重」,且侯男同月做失智症鑑定,需在3個月內重新檢查,所以不排除侯男立遺囑時已失智,遺囑可能無效。
由於退輔會拒絕交付侯男遺產,張婦因而提告確認侯男遺囑是真的,她強調2002年4月與侯男結婚、2011年10月離婚,但她持續照顧腿腳不靈便的侯男,侯男覺得虧欠她,一再表示要把遺產都給她表達感謝,預立遺囑時有2位見證人在場,並由侯男口述、律師代筆。
替侯男代筆遺囑的陳姓律師證稱,碰面先跟侯男聊天確認精神狀況,侯男主動表明不想讓兒子繼承,因為兒子跟他不親、很少照顧他,但跟侯男解釋兒子仍有特留份後,侯男說情理法畢竟「情」字在前面,就不剝奪兒子的繼承權,可是存款跟值錢東西仍要給前妻,兒子自己打官司去爭取特留份。
律師表示,曾問侯男為何不跟前妻復婚,侯男沉默不語,後來才知侯男因外面有女友才離婚,張婦也已改嫁,雙方不可能復合,所以侯男沒回答應該不是精神不好,且侯男指定1位見證人,簽遺囑時還抱怨空格太小。
法官指侯男的失智症鑑定結果記載,他當時能專心做事10分鐘、能主動交談也能了解別人說什麼,只是記性有點差,直到過世都沒被判定失智,立遺囑時更沒昏迷、意識混亂情形,他的遺囑也符合「代筆遺囑」的法定要件、格式都對,因此判決他的遺囑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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