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姓男子殺妻遭判無期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ckpik)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洪姓婦人在2020年3月間與小7歲的駱姓男友結婚,但長期遭到駱男家暴,逃回娘家並準備離婚但駱不願放手,兩人激烈爭吵後,駱男徒手掐死妻子,高雄地院審理時,駱辯稱是妻子不斷以言語刺激他,才失手殺人,且以自己有憂鬱症及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等疾病企圖減刑脫罪,但法官不採信,仍依殺人罪判駱男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殺妻案件發生在2020年間,47歲的洪姓婦人與前夫育有一子,恢復單身一段時間,2019年認識40歲的駱姓男子,兩人陷入熱戀,2020年3月決定再次走入婚姻,但結婚才4個月,因為生活習慣不一樣,兩人大大小小爭吵不斷,其間駱男還對洪女家暴,洪女有意結束婚姻,因此搬回娘家居住。
洪女搬回娘家後,駱男仍不斷糾纏,7月10日再到娘家談判,打算討回結婚時贈與的金飾,但洪女並不想歸還,兩人再度起口角,駱男竟徒手掐死新婚妻子後,把遺體留在床上後,逃離現場。
駱男殺妻後躲到摩鐵內吸毒被警方查獲,才剛踏出高雄地檢署,又因殺妻被捕,再次將他逮捕歸案。高雄地院審理時,駱男坦承殺人犯行,但認為是洪女不斷以言語刺激他,他才失手殺人,而且自己患有躁、憂鬱症等精神疾病,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對行為控制能力較一般人低下,案發前還服用安非他命及大量安眠藥,希望爭取減刑。
但法官發現,駱男對於犯案的細節和過程都能清楚答辯,且對自己有利的陳述內容條理分明,可見他在案發時並未處於神智不清之狀態,就算有吸毒和服藥,也沒影響他的判斷能力及行為控制能力,因此不採信駱男辯詞,審理後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