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態度差可能被炒魷魚 移工竟掏槍理論嚇壞老闆娘

▲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2月間持改造手槍在中壢區與人談判債務問題,卻擦槍走火意外誤擊吳姓男子右臉處,經急救後取出子彈才救回一命。(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張姓越南籍移工僅因不滿老闆娘告誡他若不改善工作態度就要轉換雇主,竟從包包裡掏出一打改造手槍。(圖/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林冠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張姓越南籍外籍移工每天帶著改造槍枝、子彈上班,去年9月時,因其工作態度不佳,張男遭到同為同鄉的越南籍老闆娘告誡,由於其工作態度未能配合,若想要繼續留在公司就必須改變工作態度,反則就要轉換雇主;未料張男一氣之下竟直接從包包裡掏出手槍子彈,還將子彈上膛,嚇壞眾人。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張男有期徒刑2年8月,併科5萬元罰金,並在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張姓越南籍外籍移工2020年上旬時,先是和同鄉的的不明男子以1.5萬元的價格購買改造槍枝和12顆子彈,並將槍枝等工具藏在宿舍裡,直到去年8月更換宿舍後,張男為避免槍枝被他人發現,竟每天帶著改造槍枝和子彈上下班。

去年9月,和張男同為同鄉的越南籍老闆娘因故將張男等人叫來辦公室,向張男表示,由於其工作態度未能配合,如果張男想要繼續留在公司就必須改變其工作態度,否則就轉換雇主。張男見老闆娘拿出轉換雇主的文件要他簽署,一時氣不過,想拿手機出來拍照,卻遭到老闆娘阻止,2人爆發衝突;氣頭上的張男立即從包包裡拿出槍枝,並將子彈上膛,嚇壞在場眾人,所幸眾人見狀急忙上前奪槍、報警,而未釀成悲劇。

張男應訊時坦承一切犯行,表示拿槍出來只是想要嚇嚇主管,沒有要傷害的意思,「因為他一樣是越南人,我覺得都是他打壓我們,不給我們加班」等語。

新竹地院審理後,審酌張男明知槍枝為具有高度危險性的物品,卻仍持有,其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已造成他人恐懼,衡量其智識與經濟程度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8月,併科罰金5萬元,罰金得服勞役,同時在其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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