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因拒絕消費者退貨挨告。(圖/翻攝自Facebook/飆捍)
記者閔文昱、林冠吟/綜合報導
「館長」陳之漢因為拒絕方姓男子退貨一只要價7980元的計時手錶,甚至還在直播中嗆消費者,「反正我一個月法務給很多錢,不去白不去!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我先跟你講,跑一個法院至少8個月,我們就慢慢玩!」遭到對方一狀告上法院,而判決結果則是館長須返還方男7980元。對此,他也在臉書發文回應了。
館長8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謝謝新聞幫忙打廣告,就是不給你退之預購錶,一年一度三代錶,即將開賣。」許多網友看了則紛紛笑回,「阿館果然是煎(奸)商,這下錶要熱賣了」、「方先生用心良苦打廣告」、「你真的是太無情了,哭啊又工商」、「工商巨魔」、「那個提告的人傻傻的,鬧到新聞版面,幫館長省下多少廣告宣傳費」。
▲方姓男子先前曾在館長的購物網頁上預購手錶,後來因不滿館長在直播上怒嗆粉絲,怒要求退費。(圖/翻攝自YouTube/館長惡名昭彰)
據了解,方姓男子去年1月在館長所經營的惡名昭彰購物網站中,預訂了一只要價7980元的計時手錶,事後因不滿館長在直播影片中痛罵粉絲和消費者,並表明「預購堅決不退貨」,讓方男當下氣得立即向客服退貨,但遭到拒絕,惡名昭彰網站也在8月19日將方男所預購的手錶寄到方男手上。
方男事後向館長求償4萬7880元。三重簡易庭審理後認定,方男在去年8月20日解約,惡名昭彰公司依法須在收到解約通知隔天起15日內,向方男收回商品,但館長方在接獲解約通知後,卻始終不予理會,不能以手錶還在方男手上而拒絕退款,因此判惡名昭彰公司須退還方男798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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