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客運司機搭載乘坐輪椅康姓乘客上車時,未將乘客牢固固定在殘障人士乘坐區,導致轉彎時乘客跌落,送醫不治。(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基隆客運王姓司機駕駛營業用大客車,在金山區搭載乘坐輪椅康姓乘客及其看護,行經淡水區時,因右轉彎車速過快,導致康姓乘客不慎從輪椅上摔落跌倒,受有頭皮開放性傷口、創傷姓蜘蛛網膜下出血等傷害,經送醫不治死亡。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王姓司機未將康姓乘客牢固的固定在殘障人士乘坐區,才釀意外,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事情發生在去年10月3日17時許,乘坐輪椅的康姓男乘客與看護外勞在新北市金山區上車,但王姓客運司機卻未依規定將乘坐輪椅的乘客固定在殘障人士乘坐區。
車子一路開到淡水區興仁路9號前,王姓司機因右轉彎過車速過快,導致康姓男乘客不慎從輪椅上重重摔落跌倒,當場痛到哀嚎,緊急送往醫院後,因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右膝部擦傷及肺炎合併敗血症等傷勢同年月18日不幸去世。
王姓司機警詢、偵查時坦承不諱,看護外勞也證述案發時狀況,檢警勘驗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席車紀錄器、車輛時速表、相驗屍體證明書等,認定王姓司機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依法提起公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