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少爺淫問女學生「是不是處女」 恐嚇不聽話要殺妳陪葬下場曝

▲馬賽克版。搭訕,兩性,變態,感情,告白,癡漢,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怪男在火車站隨機騷擾女學生,要求她給出處女之身,不聽話就要拿刀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一名16歲女學生在新竹火車站附近要搭乘客運,遇到賴姓男子上前攀談,男子騷擾女學生問「妳是處女嗎?可以讓我摸一下嗎」並說自己今晚要自殺,如果女學生忽視他,他要拿刀捅女學生當陪葬品,女學生先假裝配合再躲進廁所向媽媽求救。賴一審被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上訴後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女學生在2021年3月26日至新竹火車站旁客運站等車時,曾在酒店當少爺的賴姓男子上前搭話,示意女學生陪同坐到旁邊花圃後說「我是被社會背叛的人,今晚要自殺,幸好妳剛才沒有忽視我,不然我就拿刀捅妳,當我今晚的陪葬品」女學生驚嚇不敢離去,賴男又問「妳是處女嗎?可以給叔叔妳的處女嗎?或是讓我摸一下都好……」

機警的女學生假意要上廁所,在廁所內以手機連絡媽媽求救,但賴男在門外持續對女學生說「把下面擦乾淨一點」、「你有自慰過嗎?幫叔叔口交可以嗎」、「不然讓我看一下你的胸部」等淫語,女學生怕男子闖入,先走出門外說母親已在火車站等候,並沿路向路人以眼神求救,才順利脫離賴男的掌控,並向警方報案。

賴男接受警詢時表示,自己從沒有說過口交、自慰等語,也以口頭詢問女學生意願,如果對方答應才會行動,沒有真正碰觸到對方身體,否認有犯行,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罪判賴男有期徒刑10個月。

賴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賴男對未成年女學生說「今晚要自殺」,看對方年紀尚小不知所措,以言語恐嚇如果不聽話就要拿刀捅女學生陪葬,並從女學生與媽媽的求救對話截圖中確認事發過程,認為女學生飽受驚嚇與恐懼,足以影響未來與他人之交際或來往,且賴男在公眾場合隨機挑選對象下手,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於是駁回賴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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