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中小學將在明天(11日)開學,但去年底1位國中老師擔任交通導護被車撞成顱內出血後,交通導護問題再次引起熱議。全教總與全教會今(10日)公布調查顯示,有36%學生擔任交通導護,明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還有超過9成是由老師或行政人員負責。全教總呼籲行政院訂立完整安心上學專案,解決各縣市紛擾問題,排除師生擔任導護,若要設立導護應以義交擔任,費用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
去年12月1日,1位國中老師擔任交通導護被車撞成顱內出血後,老師是否應該擔任交通導護相關議題再次引起熱議,為更全面掌握各縣市中小學交通導護狀況,全教會在1月6日向全國各中小教師會發出《關於中小學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問卷》,總共回收960份問卷,並在今天與全教總一起公布調查結果。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全教總在1月4日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強調學校交通導護並非教師義務,當時潘文忠認為,應該沒有學生擔任交通導護,但從960所學校的調查顯示,事實上仍高達36%學校是由學生負責交通導護,而且有超過9成是由老師或行政同仁擔任交通導護。
▼全教總與全教會呼籲排除師生擔任交通導護。(圖/記者許敏溶攝)
侯俊良進一步表示,在「非校門口」擔任交通導護,師生擔任交通導護比率仍達84%,其中約2成由學生擔任交通導護,而不管在校門口或非校門口,由學生擔任交通導護,這明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另根據調查顯示,高達94%學校贊同,交通導護應由警方、義交或受訓認證的志工擔任,教師不應納入交通導護輪值表,侯俊良認為,交通導護問題已經長達20年,希望行政院出面進行統整,解決各縣市紛擾問題,訂立完整安心上學專案,不應該再有學生與老師擔任交通導護。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也指出,學校的交通導護被駕駛辱罵或差點被撞,經常在校園附近上演,老師或學生擔任交通導護是高風險,這個問題近20年來沒有多大進展,中央認為是縣市政府的事,縣市政府覺得是校方的事,但學校沒人、沒錢、沒權力,只能用最原始人力擔任學童上下學的責任,但學童擔任交通導護就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加上學校路口沒有測速或違規照相,駕駛不會減速,為了師生與學童安全,希望行政院能出面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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