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航空去年讓持新冠肺炎陽性檢驗證明的乘客搭機前往福建,引起兩岸官民譁然。(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去年5月全台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初,1名陳姓大陸女子竟然持「陽性」篩檢證明,輕易搭上立榮航空班機,到廈門落地立即遭隔離,引起兩岸譁然,陳女返台後被以通緝犯身分遭拘捕偵辦,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因過去多次篩檢陰陽轉換,最後1張結果又是英文「POSITIVE」,陳女沒注意,也沒人提醒,不是故意觸法,10日處分不起訴。
陳女嫁來台灣多年,已取得身分證,在2021年5月,北部爆出多起疑似社區感染,政府鼓勵台北市萬華地區民眾篩檢,陳女到剝皮寮進行快篩呈現陽性,立即被送往士林隔離處所安置,後來PCR篩檢轉陰,陳女仍坐完「隔離監」才回家。
▲疫情嚴峻期間,民眾除了檢附3天內因性證明,還自主穿戴防疫裝備等候搭機。(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5月中,陳女想依原先計畫返回福建娘家探視親人,因政府規定須有3天內PCR陰性證明才能登機,因此到輔大醫院做檢測,結果簡訊通知快篩結果陰性,如有3天內沒再收到通知,就表示不用擔心,陳女發現這不是PCR檢測,親自跑回輔大詢問後,決定再自費4、5千元重做PCR。
5月31日,陳女因接獲通知前往輔大親自領取PCR證明,書面上顯示的檢測結果是「POSITIVE」,因購買機票起飛再即,陳女認為依照之前簡訊內容,沒特別通知就沒事了,直接帶著這份證明到松山機場搭上立榮B7-511航班,此時萬華區衛生單位接獲醫院層層決策通報,前往陳女住處找人已來不及了。
陳女搭機抵達廈門後,立刻遭當地衛生單位進行隔離,由於當地防疫措是繁雜,陳女舟車勞頓3個多月,好不容易回到娘家住沒幾天,一飛回到台灣,又因涉嫌違反《新冠肺炎防治紓困條例》、偽造文書等罪遭通緝拘捕,經檢察官視訊偵訊後,再次接受防疫隔離。
▲陳女當時持「POSITIVE」陽性檢驗證明卻能順利搭機。(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陳女堅稱自己搭機時不知道是陽性,因為過去幾次陰陽轉換,讓她覺得如果沒被通知到,就不會有問題,且她才在台灣被隔離過,不會明知自己是陽性,又跑去大陸被關3個月。
檢察官調查,陳女到輔大領取PCR證明時,醫院人員沒有叮囑注意事項,衛生單位接獲通報後,也已經來不及找到陳女說明,而陳女拿出POSITIVE證明給立榮航空地勤,也沒遭到拒絕就直接放行,很可能陳女真的沒有意識到自己陽性,所以填寫的相關健康申明書也不算偽造文書,最後以無主觀犯意、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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