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貪心男盜領中獎雲端發票 鑽漏洞騙2千4結果GG了

▲▼統一發票(圖/記者劉維榛攝)

▲卓姓男子在臉書上取得別人分享中獎的雲端發票,截圖後上傳至財政部APP詐領2400元。(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3歲卓姓男子利用臉書,亂槍打鳥搜索中獎發票,竟被他撈到8張中獎發票截圖,進一步利用女朋友手機下載財政部APP,並利用不知情陳姓友人郵局帳戶設定自動領獎帳戶,因此,財政部認為他利用電腦系統漏洞,詐領2400元,以此損害財政部。士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詐欺、入侵公務機關等罪,建請法院從重論處,依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可處4年5月徒刑。

「雲端發票」為國稅局於2019年研發出的App,針對1千元以下獎項,掃描紙本QR Code或請店家存入載具,即可轉換成雲端發票自動對獎,自動對獎中獎後,獎金會直接匯入民重指定帳戶裡。

起訴指出,卓男2020年10月某天,上網登入臉書,在臉書上搜索並取得同年5月至8月間,中獎人分享的消費發票共8張圖檔,再持用不知情的陳姓友人及女朋友手機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APP」並將陳姓友人郵局帳戶設定為自動領獎帳戶,以此方式得手2400元。

▼中發票者將中獎資訊炫耀在臉書,因此遭盜領 。(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   雲端發票APP 。(圖/記者黃宥寧攝)

遭盜領的民眾過沒多久想前往兌領獎金,卻被告知獎金已經遭領走,由於受害民眾不止一位,財政部因此報請調查局查辦。

追查發現是遭卓姓男子領走,財政部因此認為他利用應用程式無法辨識中獎發票圖檔是否為截取他人而來,在同年月31日、11月3日領得2400元。

偵查時,貪心的卓姓男子坦承不諱,陳姓友人也表示自己不知情,檢察官勘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監察室函文檢附冒領獎金清單、中獎發票圖檔數張、陳姓證人帳戶交易明細等,認卓男涉犯《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違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得他人之物罪、第361條、第358條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罪等,由於1行為觸犯構成要件不同數罪,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從重之入侵公務機關電腦論處,最重可被處有期徒刑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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