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被家人開他的車酒駕,一起連坐罰9萬罰緩,差點因繳不出遭法拍執行。(示意圖/警方提供)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將車輛借給家人酒後行駛,遭重罰9萬元,連同其他違規案件,合計裁罰逾10萬元,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通知後未繳納,移送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收案後多次催繳未果,於是著手清查男子名下財產,全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男子的房子還差點因此被查封。
新竹分署於核發執行命令後,只扣到兩萬多元,不足清償所欠罰鍰,於是再派員至男子住居所現場執行。
執行署人員沒遇到男子,但實地走訪後卻發現其住家相當新穎,之後男子則聯繫表示,非自己酒駕,欲分期繳納,但執行署人員考量男子財務狀況,認為本案雖非男子本人酒駕,但尚有資金購置不動產,顯然不符合「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因天災、事變,致義務人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之分期繳納要件,未核准分期。
男子與執行署人員討價還價2個多小時,最後承辦人向他表示,如不全額繳納,名下不動產恐遭查封,男子才終於死心,隔天立刻到監理所以信用卡一次付清,同時註銷車輛,以防日後再次被家人「借車」。
新竹分署呼籲民眾,依108年3月26日修正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因此切勿將汽機車借給家人、朋友酒(毒)駕,以免遭罰。且酒駕害人害己,對於社會秩序、交通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如酒駕者遭裁罰而不繳納罰鍰,卻坐擁高價不動產,顯然不符合社會正義,新竹分署仍可能會針對義務人名下不動產進行查封,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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