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親家趙玉柱內線交易、侵占2罪定讞 應執行4年3月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因台開案被判4年徒刑定讞,26日上午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件,日前遭判刑4年定讞;另外他先前擔任台灣省桌球協會會長時,侵占企業捐款450萬元,遭判刑7月定讞,並遭發監執行。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11日裁定,應執行4年3月。本案可抗告。

本案發生於2006年5月間,當時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等人捲入台開炒股案件。檢調單位介入偵辦,查出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在2005年7月間,兩度參加台北市著名日本料理「三井」宴會,包含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以及多位彰化銀行高層,全都參加這兩次宴會。檢方認定趙建銘於席間獲得台開利多消息,並向彰銀達成購買股票的協議,最後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對趙建銘、趙玉柱等人提起公訴。

案經纏訟多年,其中他犯下侵占公益款項部分,2015年遭判刑7月定讞,趙玉柱隨即發監執行。至於內線交易部分,高等法院2020年更五審將趙玉柱判刑4年,高院高院也批評國小校長退休的趙玉柱,「身為教育工作者及當時總統親家,又有相當之買賣股票投資經驗,智識程度與社經地位均高於一般大眾,卻未能謹慎自持,利用內線消息買入台開公司股票,獲利高達3千多萬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之健全與公平,又始終否認犯罪。」因此判刑。全案於去年10月間定讞,趙玉柱也於10月底發監執行。

檢方對趙玉柱定讞的2罪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於11日作出裁定,高院「審酌本件內部性及外部性界限,及受刑人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相異、動機、態樣、侵害法益(侵占具公益性質之財物、危害市場交易之公正性)等情狀,並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比例等原則(刑度總計為4年7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3月。本件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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