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監委紀惠容11日指出,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的姊夫、金門縣警局隊長蔡其豪,以「侍親」為由辦理留職停薪,實則赴金門縣烏坵鄉監督家族事業的工程;另蔡其豪屢屢出面協調家族事業「海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業務,被人投訴,斲傷警察機關形象。對此,陳玉珍回應,報告證明蔡其豪的行為並未違法,各單位須檢討改進的就依法辦理;該報告也證明,這件事跟她從事的立委職權絲毫沒有關聯跟影響。
紀惠容11日指出,監察院接獲兩起來自金門的陳情,一是陳情人戴克忠2019年出租工程用吊貨車,給蔡其豪夫婦的家族企業「海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但車輛遭損毀,且索討修車費未果,向金門縣警察局督察科陳情,督察科以雙方無簽訂契約,該陳情未被受理,陳情人轉向監察院陳情。
另一位陳情人林玉嬌,其丈夫王榮富由蔡其豪主談,與「海瑞營造」簽約,為了趕工,於2019年6月5日公司租了快艇直接到達烏坵工作,事後卻發生工程款糾紛。兩起糾紛是屬私權範圍,依法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紀惠容也指,至於被訴人蔡其豪經監察院調查,他於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以「侍親」為由辦理留職停薪4個月。在這4個月期間,核與申請留職停薪的事由不符。
蔡其豪留職停薪期間於2019年5月27日,在金門縣秀中預拌混凝土廠,由其主談,妻子陳玉玲(陳玉珍胞姊)在場,與王榮富共同簽訂工程施作合約。復於2019年6月26日將戶籍遷至烏坵鄉,並租用民房。另外,蔡其豪於2019年6月28日偕同其妻,再度出面租用戴克忠的吊貨車。再者,依據海軍司令部資料顯示,蔡其豪於2019年7月1日至11日登烏坵島,同年7月15日再次登島,同年8月1日離島,前後共停留29日。
紀惠容說,蔡其豪於監察院詢問時坦承:「因為那是太太的公司,所以去看頭看尾……」、「監督工程是看頭看尾,沒領薪水。」綜上,蔡在留職停薪期間,陸續陪同陳玉玲接洽與其家族事業有關工程的簽約及租用車輛相關事宜,將戶籍遷往烏坵及租用當地民房,並於2019年7月幾近全月皆停留於烏坵,實際從事監督其配偶家族事業承攬軍方營舍興建的工程,不符申請留職停薪的事由,將請警政署加強宣導,覈實察查,避免類此情事再次發生。
再者,蔡其豪對監察院及金門縣警察局的陳述和調查結果不符,例如說待在烏坵一周是散心、探親,但對實際上當時陳玉玲並不在烏坵。另外,蔡稱是以島民名義申請登島,但其實是以「海瑞營造」名義申請登島。
紀惠容表示,蔡其豪設籍烏坵並於當地租用民房,疑有以烏坵島島民身分申請登島,藉以隱蔽及合理化其登島動機,實則從事監督海瑞營造承攬軍方的工程。蔡其豪身為偵查犯罪的司法警察人員,屢屢出面協調家族事業相關業務,肇致民眾不斷陳情,未迴避反成為糾紛事件當事人,斲傷警察機關形象,實有不當。
不過,對於蔡其豪行為是否違法,紀惠容說,確實找不到明確兼職證據,因此無法提出彈劾,而是交由行政機關議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