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偷吃美魔女富商 住她豪宅辯「租屋」!法官1理由定姦情

▲護理師返家驚見老公偷吃閨蜜。(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唐姓醫師偷吃被判賠後沒在怕,直接搬進小三別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60多歲的唐姓醫師在2013年被妻子抓包,和湯姓美魔女富商偷情互傳曖昧簡訊,當時就判賠20萬元給唐妻,沒想到唐男事後不僅繼續聯繫湯女,甚至直接搬進湯女的別墅,還辯是和她租屋,法官最後發現,唐男在湯女別墅附近就自有房產,沒有需要租屋的理由,判2人連帶賠償唐妻5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唐妻發現,老公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間,共41天到湯女在新店的別墅「綠中海」過夜,認為2人已同居,且2人早就因侵害她配偶權在2016年被判賠20萬元,竟還繼續不當交往,要求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唐男則表示,他和妻子2014年就簽下分居協議,自行搬到新北市汐止區「長青山莊」,但因為汐止離他上班地點林口長庚、土城長庚、新店耕莘醫院比較遠,才會和湯女的女兒承租「綠中海」。

湯女則辯稱,綠中海是她女兒的房子,唐男向女兒租3樓部分,她偶爾會去和女兒一起使用1、2樓,且她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間住在宜蘭的公司宿舍,沒有同居之說。

法官勘驗唐妻提供的照片,其中唐男開著深灰色捷豹(JAGUAR)跑車出入綠中海,湯女的休旅車也停在別墅車庫,成年男女在同一屋內過夜、生活,已逾越一般朋友互動,且唐男本身就有在新店區的房產「美河市」,沒理由為了上班方便去租屋,因此判唐男、湯女人連帶賠償唐妻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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