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準備出勤。(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消防緊急救護服務出勤次數計113.6萬次,平均每日出勤約3千次,平均27.8秒出勤1次;急救送醫88.2萬人次(平均每日急救送醫2416人次)。
消防緊急救護(119系統)係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其範圍包括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孕婦待產者、其他緊急傷病者。
國人對消防緊急救護服務需求長期呈增加趨勢,自2012年出勤101.49萬次、急救送醫82.61萬人次,分別增加至2021年113.58萬次及88.18萬人次,增幅分別為11.92%及6.74%。
2021年消防緊急救護服務情形分析
一、救護出勤
民眾遇有緊急傷病、意外事故或急難時,均可利用「119」電話透過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遣當地消防分(小)隊出勤。
(一)出勤次數:2021年消防緊急救護服務出勤次數計113萬5,845次,較2020年增加0.83%,即平均27.76秒出動1次;其中送醫次數85萬6,830次,未送醫次數(含未發現、誤報、中途取消、拒送、現場死亡等因素)27萬9,015次,救護出勤未送醫比率為24.56%,較2020年增加1.16個百分點,以新北市34.07%、桃園市29.86%、臺中市27.10%出勤未送醫比率較高。
(二)縣市別:2021年每萬人口出勤次數計483.99次,較2020年增加6.31次,以臺東縣每萬人口633.25次及花蓮縣607.37次居前2位,金門縣208.69次及連江縣181.99次較少,顯示「119」服務對於東部縣市緊急救護更為迫切需要。
二、急救送醫人次
2021年急救送醫計88萬1,766人次,平均每日逾2千4百人次,較2020年減少1.05%,其中創傷類占47.64%、非創傷類占52.36%。
(一)創傷類:計42萬93人次,以車禍受傷者28萬2,977人次(占67.36%)最多,摔跌傷者6萬7,964人次(占16.18%)次之,一般外傷者3萬8,888人次(占9.26%)居第3。
(二)非創傷類:計46萬1,673人次,以急病者32萬7,017人次(占70.83%)最多,精神異常者2萬122人次(占4.36%)次之,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者1萬6,276人次(占3.53%)居第3。
(三)縣市別:2021年以新北市13萬9,026人次(占15.77%)最多,高雄市10萬6,211人次(占12.05%)次之,臺中市10萬1,534人次(占11.51%)居第3。
三、急救處置
指消防救護人員執行緊急救護工作時所實施急救處置,包括心理支持、創傷、保暖、呼吸道、心肺復甦術、藥物、其他處置等項目。2021年急救處置計236萬2,710項次,每位急救送醫者平均施予2.68項次。
(一)處置項目:2021年以心理支持81萬9,504項次占急救送醫人次之92.94%為最多,創傷處置79萬6,751項次占急救送醫人次之90.36%次之,保暖30萬6,076項次占急救送醫人次之34.71%居第3。
(二)縣市別:2021年急救處置項次以新北市及臺中市均逾30萬項次較高;平均每位急救送醫者施予急救處置3項次以上縣市包括嘉義縣4.44項次、彰化縣3.31項次、新竹縣3.30項次、連江縣3.11項次、苗栗縣3.05項次及臺中市3.02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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