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人妻小鳳(化名)婚後信奉韓國「萬民中央教會」,因為認為性行為是不潔的事,所以拒絕與丈夫阿偉(化名)行房,直到2018年聽聞教主李載祿性侵8名女信徒被判刑,這才驚覺受騙,並傳送「我後悔當初不聽你的話」、「你的『巨棒』我已經10年沒使用了」等話給丈夫,希望挽回婚姻。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鳳的可歸責程度較高,最終裁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小鳳沉迷宗教長達10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偉在判決書中主張,2006年間與小鳳結婚後,他努力工作照顧家庭,沒想到妻子在婚後第3年開始沉迷韓國宗教團體「萬民中央教會」,每天晚餐後就去教會參與禱告會,幾乎都是深夜11時以後才返家,每週五甚至會通宵禱告,直到週六凌晨才回來,週日也不出門逛街,每年還會不定期前往萬民教會的韓國總部聚會,全然無心經營家庭。
阿偉接著說,小鳳入教後主張性行為是不潔的行為,所以不願意行房,而且經常說他需要悔改、潔淨,或是把日常現象當成神蹟,如果他以科學的方法解釋,就會被指責罪孽深重,導致他因為受到極大的壓力而罹患恐慌症,並在醫師的建議下於2017年底搬離住所,結果搬走大約1年多,該教會的教主李載祿就因為性侵8名女信徒被判刑15年,妻子這才終於清醒,「她真心向我表示悔改,但還是以宗教為重,並以宗教解釋生活及親密關係,我長期生活在她超乎合理迷信宗教的陰影下,精神上遭到莫大痛苦」,最終決定訴請離婚。
小鳳則辯稱,婚後兩人感情融洽,她是在2011年加入教會,2019年1月初驚覺受騙而離開,信教期間雖然有參與教會聚會,但還是以家庭和丈夫為重,也曾陪同丈夫做心導管及直腸鏡檢查,「婚後第3年起他在大學推廣部授課,教課時間自下午1時到晚上10時,週日也經常在家不外出消費。我每天為他備餐及打理家務,之後才去參與每日晚上8時到10時的禱告會,週五通宵到週六凌晨,週日整日都待在教會。」
小鳳說,丈夫曾陪她一起去韓國參加教會的聖誕節活動,也曾一起出席教會在台灣的攝影工作,她從來沒有因為宗教做出不理智行為,也願意為參加教會而疏忽家庭等過去的行為道歉;至於分房睡覺一事,是因為丈夫左手臂有長年痼疾,早上會痛醒,在睡覺時需要充分翻身,雙方才決定分房,她沒有不願意發生親密關係,反而是丈夫為了小三才搬離住所,但她還是願意修正想法,拿出最大誠意來挽回婚姻。
▲小鳳堅稱沒有不願意與丈夫發生親密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偉的姊姊出庭證稱,小鳳信教的這10年常常為了到教會禱告而不在家,還會跟親屬傳教,「她曾給我看照片,噴聖水後有鴿子形象出現,她說是神蹟」,弟弟也曾抱怨「結這個婚有什麼用,等於沒有結」;弟媳每2、3個月就會去韓國朝聖,弟弟有去過一次,但受不了,因為就算去了也不是旅遊,而是關在教會一直做禮拜。
新北地院法官調閱阿偉與小鳳的對話紀錄,發現女方曾傳送「我近10年的青春都給萬民了」、「我在萬民的洗腦改革與長期精神的恐嚇,我的價值觀、人生觀、事業觀完全變質」、「我決定不去教會了,我後悔當初不聽你的話」、「今天我上了親密性關係的課程,你的『巨棒』我已經10年沒使用了,千萬個對不起,沒有盡到妻子服侍先生的責任,我嚴重忽視您的需要」,足認她確實長達10年沉溺於宗教而疏忽經營婚姻。
法官表示,從上述證據來看,阿偉2017年底搬離住所時,小鳳仍尚未脫離教會,因此採信他的說詞;至於小鳳指控丈夫外遇一事,因為沒有足夠的事證,所以難以採信,加上這段婚姻破滅她的可歸責程度較高,最終裁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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