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麻豆區50歲陳姓女子,涉嫌酒駕等被罰共5萬5千元未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經扣押陳女保險契約,陳女獲悉後立即全部繳清。(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麻豆區50歲陳姓女子,於2018年間涉嫌酒駕等被罰共5萬5千元未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經扣押陳女保險契約,陳女獲悉後立即全部繳清。
台南分署指出,陳女駕駛汽車在安南區郡安路五段遭警員查獲於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且在吊扣駕照期間,分別遭台南市交通局裁處新台幣38500元及12000元罰鍰,合計金額5萬500元,因逾期未繳納,經台南市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下稱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於2022年1月間收案,執行人員調查陳女有保險契約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女保險契約,陳女知悉後,到台南市交通局繳清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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