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退伍上校控局長打壓排擠 求國賠110萬敗訴

▲▼總統蔡英文視察國防部軍情局。(圖/總統府提供)

▲軍情局退伍上校控任內遭局長打壓,求國賠不成反被吐槽敬業態度欠佳。圖為總統蔡英文視察軍情局。(資料照/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張景庭退伍後,提告指稱任內原本要檢舉局長羅德民涉嫌違反廉政倫理,卻遭對方先一步打壓,把他從副主管職降調為參謀職,還以他帶隊出任務違反性別分際規範為由記申誡處分,更提報他是言行反常、每月檢討輔導,令他深感受辱,要求國防部國賠110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軍情局沒洩露張男受輔導的資料,調職也沒違法,判張男敗訴。

張男是在前年(2020年)11月於軍情局上校綜合業務官任內退伍,他去年提告自稱擁有國防管理學院法學碩士學位、軍法官考試及格,曾在陸軍各師級以上單位擔任軍法官,2008年結束外派回台任職軍情局,2016年起擔任軍情局督察室副主任,因屢破共諜案獲獎,績效優異。

張男指稱,2019年6月發現前一年到任的軍情局長羅德民有違反廉政倫理行為,他打報告準備具名檢舉,被對方先一步得知並約談,接著就被對方一連串打壓,包括將他調任特種情報通信室上校副主任,接著以他2018年8月帶隊出任務時,讓已婚男部屬和女部屬同住一房、違反性別分際規範要求為名,記他1次申誡。

張男指出,後來雖經國防部參謀官兵權益保障會撤銷軍情局對他的申誡處分,但軍情局前年(2020年)元旦將他調任上校綜合業務官,從副主管職降調為參謀職,不但每月薪水少了6000元,他還被列為重點控管的維安人員,每月檢視他的品德操守,卻沒說明他到底有什麼「言行反常」。

張男批軍情局對他懲處、調職與列管,使同仁以為他言行不檢、品德操守有問題,害他必須忍受異樣眼光、備感屈辱,他認為就是遭羅德民排除異己所致,要求國防部國賠10個月薪資損害6萬餘元,加上精神慰撫104萬餘元,共110萬餘元。

國防部抗辯指出,張男的申誡處分因懲處程序有瑕疵而被撤銷,羅德民指示維護內部團結、不再補行懲處,並非張男沒犯錯,更不是張男所稱「舊事羅織」,反而是張男欠缺敬業態度,屢以本身法律專長威脅所屬單位,批評他人、局內政策與新聞時事,已成單位「潛存不安定因子」。

國防部強調,張男有失領導幹部風範、難為部屬表率,已有「人地不宜」情形,經軍情局人評會審議後調職,程序合法,且張男不時公開批評國家元首,對內部事務常有個人偏激想法,將他列入重點控管是防阻事態擴大、降低風險的必要作法,張男久任督察室副主任,很清楚機制的運作,且張男沒舉證列管期間誰洩密以致他名譽、人格受損。

法官查明張男退伍前,就多次揚言「循體制外反應」,退伍後更多次檢舉羅德民涉嫌未依法支用經費,以致媒體報導軍情局疑似「徇私自肥」,但國防部立案實施法紀調查,已認定羅德民並無不法行為。

法官審理認為,張男任職歷年考核紀錄顯示,雖經上司長期寬容與指導,張男仍有言行舉措失當、領導能力不足等問題,續任單位領導職已無法有效襄助任務推展,且可能引發不良仿效,軍情局對張男懲處的事由存在,僅因程序有瑕疵而被撤銷,至於對張男調職、列管等作法更沒違法,也沒洩露張男受列管的基本資料,判張男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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