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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約女兵在家看電影 少校事後被告性侵!line這句話逆轉無罪

▲▼性侵,家暴,暴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少校情人節約女兵在家看電影,事後被告性侵,結果line這句話讓他逆轉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小妞,妳知道來我家要幹嘛嗎?」高雄一名女兵指控同單位的吳姓少校在前年情人節晚上,邀她到租屋處看電影、喝酒,卻對她伸出狼爪。檢方偵辦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時發現,事發後3天少校發限時動態寫下「心死了」,女兵卻傳訊回應,還發送笑臉貼圖,態度有違常理,認定無法從女兵單一指控認定吳男犯行,因此判決無罪。

根據女兵提告內容指出,她跟被告吳男都是職業軍人,吳男有意追求她,在前年2月14日單獨邀她自軍營外出吃宵夜再約回租屋處看電影、喝酒,原本她想在關哨前返回軍營,但吳男稱喝酒無法騎車,要求留下在客房過夜。

沒想到,當晚吳男進入客房後,卻將她強壓在床上說「小妞,妳知道來我家要幹嘛嗎?」接著強行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直到她頻頻驚嚇大喊「不要!」並不斷抵抗、哭泣,最後吳男才作罷離去。

被告吳男到案坦承,他確實是想追求女兵,但堅決否認有強制猥褻,並稱2人確實在租屋處喝啤酒、聊天,但過程中因觀念不合而有小爭執,才因此不想交往。吳男堅稱,當天完全沒碰觸她,是當晚她打給友人,希望被載回營區未果,才建議她留宿,強調2人是分房睡,隔天早上就騎機車送她回部隊了。

法院審理時發現,女兵在案發後的3日,還去看了吳男在LINE上張貼的「心死了」限時動態,並且截圖下來主動回覆表示,「應該跟我沒有關係吧,ps .我只是不想臭美」,後來在她跟吳男的對話中,她也傳送笑臉貼圖回應。

▲桃園市古姓男子去年情人節邀約女網友在某電影館包廂看電影,卻趁機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子提告遭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法官發現,女兵案發後仍能自在與吳男用LINE交談,有違常情。(示意圖/達志影像)

法院認為,假如女兵真的受到吳男猥褻,應處於極度厭惡被告的狀態。不過,後來的行為卻跟聲稱厭惡被告的情形不符。從而認為女兵的指述既有瑕疵,又沒其他補強證據佐證,因此不能得出吳男有強制猥褻的事實。

另外,法官也發現,女兵案發後2個多月有接受精神科治療,但卻是因她跟一名已婚男性同床共寢衣衫不整,遭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負賠償責任,因此並無法排除女兵是否是因另案、前男友騷擾,還是被吳男性侵所致。

而女兵同袍則說,女兵確實有跟她表示說遇到不好的事,不過,當時女兵有跟另一名學長秘密交往,還有訴苦遭到前男友騷擾,所以無法確定女兵情緒起伏的原因。

綜上,法院認為,女兵的指控不僅跟案發後跟被告間的互動,以及證人所述的情緒反應相互歧異。另外,診斷證明也無法補強女兵的指述,因此依罪證不足判決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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