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衛生局人員加強食品稽查。(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行政院8日宣布開放進口日本福島等周邊食品,台東縣政府提醒,食品型態愈來越多樣化,消費者對於與自身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更加注意,「食品標示」已成為消費者選購食品的重要指標。業者在食品來源及資訊務必正確標示清楚,讓民眾可以安心選購,保障民眾知的權利,消費者於選購前也應注意食品包裝標示,衛生局近日也前往餐飲等場所加強宣導及查緝,並嚴格把關高危險食品,讓民眾吃得安心又健康。
台東縣衛生局表示,「食品標示」目的為提供充分產品資訊,讓消費者作為選購之參考依據。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的標示項目規定、及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添加物、製造廠商、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都有明確規範,食品業者及零售商等都應遵守食安法規定,檢視販售產品是否符合食品衛生安全,並做好自主管理,避免違規受罰,且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應留意標示之資訊,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食品。
台東縣衛生局長黃明恩指出,近日衛生局同仁分別前往餐飲、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場所,宣導及輔導食品標示,也將針對高風險食品持續嚴格把關,加強查核,並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留意環境衛生,並注意來源及標示是否完整,勿買來源不明產品,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另外,因應去年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衛生局配合中央豬肉標示新規定上路,積極輔導製造業等相關業者,應落實符合標示規定,揭示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豬肉相關原料食品皆應於外包裝、菜單註記,或使用標籤、立牌等方式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若食品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據食安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查有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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