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蘇姓男子欠繳毒駕罰款9萬元,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封蘇男台南安定區持分土地後由蘇母代繳清。(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安定區49歲蘇姓男子,於2016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與和平路口,遭警員攔查時,坦承吸食毒品,經採集其尿液送驗,有毒品陽性反應,台南市交通局裁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未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其土地持分後,由蘇母代為繳清。
台南分署指出,本案於2022年1月間由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蘇男名下有4筆位於台南市安定區持分土地可供執行,乃發函查封蘇男名下4筆持分土地,蘇男母親接獲查封後,代替蘇男到台南分署繳清罰緩。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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