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支持為非正式之社會支持,對於更生人復歸社會,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圖/視覺中國CFP)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在於闡明「居住」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議題,有些更生人在出監後,失去家人支持,不乏露宿街頭,四處流浪,無法維持基本的人性尊嚴,使得復歸社會之路,步履維艱。更生保護會現有29處安置處所,以戒毒癮及戒酒癮居多,目前正擘劃低度管理之安置處所,提供無家可歸的更生人暫時的避風港。
低度管理之安置處所設置目標在於:1.透過情緒支持,由專業的輔導人員陪伴及輔導更生人,返家(安置處所)時,有專人關懷及支持,協助更生人面對各種生活難關;2.安排各類心理、技能及成長課程,提升更生人技能、解決事情及面對挫折的能力;3.依更生人的興趣,適性媒合工作,為未來自立更生預做準備;4.協助更生人建立家庭支持系統。
更生保護會目前規劃之安置處所,希望為甫出監且無家可歸之更生人,提供短期、舒適、安全的環境,並由專人協助他們自我改變,給他們再一次機會,讓他們順利重返自由社會。(本文轉載自臺灣更生保護會2022年2月《甦活人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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