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案18死 司機員尤振仲:車子故障何來超速?

2022年02月16日 15:37

▲台鐵司機員尤振仲首度出面。(圖/記者林敬旻攝)

▲尤振仲二審首度出庭,否認犯罪。(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發生在2018年的台鐵普悠瑪號出軌意外,造成18死的慘劇。列車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案經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6日首度開庭審理,尤振仲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沒有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另外車子一直是故障的,何來超速之有?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近5點左右,當時台鐵宜蘭線一列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車站的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在經過蘇澳鎮新馬車站時,列車以超過速限(75km/h)的速度(141km/h)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扭曲呈「W」字形,最後造成18死251傷的慘劇。

事發後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認為司機員尤振仲早在下午4點多就已經發現列車異常,並進行回報,但他在未經允許下,就貿然關閉ATP,最後超速進站,引發意外。檢方因此對司尤振仲,以及時任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3人,依照「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宜蘭地院審理後,認為尤振仲關閉ATP且超速達140公里,是造成意外主因,因此重判有期徒刑4年6月;至於柳燦煌、吳榮欽2人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6日首度開庭審理。

尤振仲在開庭前半小時就已經進入高院,他在庭上做無罪答辯,他表示,列車上有加裝ATP,也有遠端監視系統,他不斷與調度員回報,怎麼會「貿然」關閉ATP?至於檢方指控超速的部分,他回答「列車一直是故障的,速度根本起不來,何來超速之有?」至於檢方也陳述,獲判無罪的柳燦煌、吳榮欽,在本案中也應負責,請求法院改判有罪。

▼普悠瑪出軌意外,造成18死。(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      普悠瑪翻覆 關鍵車廂       。(圖/記者柳名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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