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男謊稱自己跳級念台大、赴美攻讀博士,騙取父母千萬。(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桃園市35歲郭姓男子涉謊稱自己跳級念台大、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向父母騙取上千萬學費與生活費,直到他將外婆房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引起父母懷疑,追查才發現兒子說的全是謊言,心寒提告詐欺。法院一審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0個月,但高院二審認為檢方舉證不足,本月16日逆轉改判詐欺罪無罪確定。
據悉,郭男就讀某私立科大,但2007年向父母謊稱受教授肯定,要跳級台大電機碩士班,需要20萬元學費及生活費,並出示偽造的台大學位作為證明。之後,郭男食髓知味,又謊稱要攻讀台大電機博士,10個月內詐得185萬元學費、生活費用。
2009年期間,郭男再佯稱自己是「最年輕博士生」,受台大某教授推薦,要赴美國紐約、加拿大攻讀室內設計與建築系博士學位,但出國念書需要錢,又陸續詐得250萬元。2013年,郭又自稱成為台大電機副教授、中研院研究員,再向爸媽詐取400萬元研究經費。
直到2017年,郭男帶著8旬外婆到法院公證,將外婆名下房子所有權移轉到自己名下,引起父母懷疑,一查才發現兒子根本從來沒有念過台大,因此心寒提告。郭男到案後坦承向不明人士購買偽造的學歷和畢業證書,但認為家中開宮廟,自己幫了很多忙,這些都是父母欠他、他應得的,最後被依詐欺與偽造文書罪嫌被起訴。
▲郭男坦承偽造文書,也被查出至少騙取16萬5000元,但他否認詐取其餘988萬5000元。(圖/記者周宸亘攝)
算一算,郭男10年來向雙親騙取千萬。郭男雙親難過表示,當時聽到兒子說要跳級念書、能出國留學,「我們當父母的聽到就很開心」,所以聽到兒子需要什麼錢,通通會拿給對方,「我們後來還有去台灣大學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當天還在餐廳辦桌請同行友人吃飯,我根本不知道這些都是假的。」
桃園地院一審認定,郭男構成2個詐欺取財罪,各判6月徒刑;還有1個偽造文書罪,判處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0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郭男不服上訴,但二審期間撤回偽造文書上訴,因此後續僅就詐欺取財部分繼續審理。
高院二審指出,郭男確實曾向父母謊稱就讀台大電機系,但雙親歷次指訴情節,皆與被控詐取金額有重大歧異,僅稱家中放有大量現金,然而款項實際數字多少,彼此證述不一,也未舉出任何實際證據,何時何地交付款項皆無法舉證。
高院認為,檢方起訴郭男以就讀碩士班、出國進修為由,向父母詐取千萬的部分,僅有郭男雙親具有瑕疵的指訴,除此之外並無其他證據足以佐證,無從證明郭男構成詐欺取財,因此逆轉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至於民事部分,雙親雖也求償988萬5000元,但也因未能舉證,去年9月僅判賠16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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