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長怒了!最重2大過免職 枋山鄉長偷拍案扯6警收賄查個資

▲高雄市刑大員警涉嫌販售民眾個資,            。(圖/翻攝高雄市刑大臉書)

▲高雄市刑大員警被法務部廉政署查出涉嫌販售民眾個資。(圖/翻攝高雄市刑大臉書)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屏東縣枋山鄉長洪啟能外遇案遭到徵信業者偷拍勒索,扯出案外案,法務部廉政署查獲總共有19位公職人員涉嫌洩漏民眾個資給徵信業者,其中還包括6位高雄市警察,新北1名離職警官,涉貪數萬到十多萬不等,並追加起訴受賄罪,對此,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表示痛心,會迅速召開人評會,最重予以免職。

法務部廉政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這起徵信業者透過警方來查個資的案件,其中高雄市警察涉案部,分別有刑大、岡山分局、三民第一分局小隊長及偵查佐與徵信業者涉犯行、受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部分。

檢廉追查發現,一名林姓以及徐姓的徵信業者,在4年前因爲執行徵信業務而需要知悉民眾個人資料,2人分別請先後任職三民分局、岡山分局及高雄市刑大的郭姓偵查佐、岡山分局林姓小隊長、宋姓小隊長宋、還有三民第一分局盧姓偵查佐利用「警政知識聯網」內之各項查詢系統查詢民眾個資。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圖/記者許宥孺攝)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圖/記者許宥孺攝)

每筆資料給予1千到3千元不等的報償,林姓小隊長更是收下19萬8千元。另外還有一位刑大的林姓偵查佐是跟另外一家徵信業者合作,在2年前就開始幫忙查民眾個資,也是拿了一萬八千塊錢當報償,6名員警依照受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部分起訴。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震怒,17日上午電話訪問時,仍然是氣憤難平,而這6位員警也將被移送人評會,不排除會面臨兩大過免職,目前對於違法員警先予停職處分外,更指示應依「刑懲併行」規定,立即依檢察官偵結起訴內容追究行政責任,亦將從嚴追究相關主官管考監不周責任,以達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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