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中華電信台南營業處陳姓科長等人,涉嫌以「過水交易」方式,造成公司1億3千多萬元損失,將陳姓科長等3人交保,其餘被告請回。(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中華電信勞務採購弊案,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站搜索台南營業處7處所,帶回陳姓科長等12人偵訊,檢調查出陳姓科長涉嫌以「過水交易」方式,非法將公司資金借貸給10多家業者,造成中華電信至少1億3千多萬元損失,偵訊後諭令陳姓科長等3人交保,並擴大偵辦中。
檢察官錢鴻明查出,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陳姓科長等人,自2016年間起,為達成企業客戶業務經營競賽績效 ,以不合營業常規交易、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偽造文書之不法行為,利用虛構之承攬契約,以假交易真放貸之「過水交易」模式,非法將公司資金貸給10餘家業者,致使公司承擔未能順利收款之高風險交易,終因廠商無法如期還款而遭受重大損害,截至2018年9月為止,初步估計中華電信公司因此損失金額總計新台幣1億3699萬元。
檢調專案小組2月16日傳訊包括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與外部業者共12名被告到案,搜索處所共計7處,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科長、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涉犯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嫌重大,但無聲請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新台幣50萬元、10萬元及10萬元具保後請回,其餘被告則均請回,全案由檢調專案人員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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