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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勞保舊制專戶大清查 按月足額有保障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事業單位,留意舊制專戶之運作情形,若已將全數勞工之退休金支付完畢,亦得向勞工局申請將專戶之餘款領回,以保障自身之權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事業單位,留意舊制專戶之運作情形,若已將全數勞工之退休金支付完畢,亦得向勞工局申請將專戶之餘款領回,以保障自身之權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為保障勞工舊制退休金權益,讓勞工能在台南安心地享受退休生活、落實台南市長黃偉哲「希望家園」理念,台南市勞工局2021年度總計輔導2389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計提撥新台幣29億3465萬1438元,轄內足額提撥退休金比率達99.81%。

由於新的年度已經到來,黃市長偉哲特別提醒,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之規定,雇主針對當年度符合退休要件的勞工,需於3月底前補足勞工舊制退休金差額,以確保勞工之退休權益。舉例來說,若今年度有5位勞工成就勞動基準法之退休要件,且總共需要新臺幣300萬元之退休金,若目前舊制專戶僅有200萬元,剩下的缺額100萬元,事業單位就必須在3月底前存入專戶裡。除了前述之足額提撥規定外,事業單位亦應繼續按月為勞工提撥退休金,以符合相關法令之規範。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提醒事業單位,留意舊制專戶之運作情形,若已將全數勞工之退休金支付完畢,亦得向勞工局申請將專戶之餘款領回,以保障自身之權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勞工局長王鑫基進一步提醒,在勞工局推動相關舊制退休金業務時,亦留意到轄內有為數不少之事業單位已經歇業或解散,惟事業單位卻漏未將舊制專戶之餘款申請領回,勞工局自去年起即已開始著手辦理相關專戶之清查作業,並積極聯繫事業單位辦理相關事宜。而根據勞工局之統計,目前轄內約尚有1395家事業單位,總計新台幣1億4903萬7756元尚未申請領回。王鑫基表示該專戶之所有權本屬於事業單位,於發放相關退休金予勞工完畢後即應申請領回,提醒事業單位亦應留意自身之權益。

另為提高事業單位之相關退休法令認知,勞工局擬訂於2月25日及3月4日辦理宣導會,時間、地點等資訊如下所示,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若您有報名方式等相關疑問,歡迎您撥打:民治市政中心06-6322331轉6415、6416或6859;永華市政中心:06-2991111轉1065、8375、8566或8432。1、2月25日上午9時-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1樓第1會議室;2、3月4日上午9時-永華市政中心10樓東側小禮堂。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為落實黃偉哲市長偉哲「希望家園」理念,將台南打造成適合勞工安居樂業並得以安享晚年的友善城市,呼籲雇主應善待員工,並應依規定按月、足額提撥退休金,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工退休福祉;除此之外,亦提醒事業單位留意舊制專戶之運作情形,若已將全數勞工之退休金支付完畢,亦得向勞工局申請將專戶之餘款領回,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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