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潛水被拉三角小褲褲,她回頭一看,兇手竟是教練。(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李姓男潛水教練在臉書社團張貼打工換物(免費潛水教學),小美(化名)揪男友報名學習潛水,之後便再揪閨蜜小玉(化名)同行。沒想到在潮境公園海域潛水時,小玉竟遭李姓教練偷襲臀部、下體,並拉扯偷拉三角泳褲褲頭,讓她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被依涉犯性騷擾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0年8月2日上午,小玉與李男相約在基隆潮境公園海域,一對一指導潛水時,利用小玉在水裡無法抗拒之際,偷摸她的屁股、下體,以及拉扯她三角泳褲褲頭。事後,小玉向小美訴苦,小美也發覺第一次教潛水時,李男在海裡也故意用腳纏繞她的大腿,於是閨密倆人一同向警方提告。
李男偵訊時堅決否認犯行,直到檢察官起訴、法院審理時,才坦承騷擾偷襲小玉臀部等情事,並願意支付求償金額,但小玉不願意原諒和解,法官因此依涉犯性騷擾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至於小美提告部分,法官認為,小美指述前後不一,且案發後未疏遠李男,還多次傳送性感照片給男方,甚至多次相約潛水,並在社群媒體幫李男推銷、介紹朋友等,由此可見應未感受到男方敵意或冒犯,所以這部分判決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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