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彰化縣彭姓男子指控林姓鄰居侵吞800萬元投資金,竟在2020年9月15日鬼月期間,在對方住處正對面披麻帶孝擺設供桌,還放上照片並準備腳尾飯,引起林家母女不滿,雙方發生衝突,導致他臉部受傷,手機、藍芽麥克風毀損,憤而提告。雖然林女是為了保護母親才出手,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彭男這樣的討債方式也不可取,最終判林家母女罰金2萬元、1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彭男堅稱自己只是在祭拜,無關催債,但法官不採信。(示意圖/CFP,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彭男自認與林男在多年前有金錢糾紛,一再催討都沒有結果,於是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時30分時,於林家正對面的馬路旁披麻帶孝擺設供桌,並點燃線香、準備腳尾飯,供桌旁則放著一塊印有林男照片的墓碑樣式板子,上面寫著,「尋人啟事,拜請陰陽二界好兄弟來抓鬼,欠我錢躲起來,林XX在台東初鹿山莊吞了我土地投資款800萬……」等等。
林男的姊姊當時剛好回娘家探視,沒想到正好目擊彭男在鬼月「祭拜」自己弟弟,氣得出面制止,雙方因此爆發衝突,過程中她試圖搶下彭男的手機;此時,一旁的林母見女兒和鄰居大打出手,也上前幫忙抓住彭男的手。彭男的手機和藍芽麥克風在爭執過程中毀損,他的臉也被打傷,憤而報警並決定提告。
林女出庭時坦承與彭男起口角,但辯稱是因為對方一直跑來鬧事,父親的聲譽因此被毀掉,當下氣不過才會出手,「我上前制止他錄影,但我是擔心我母親(84歲)的安危,我沒有傷害他的意思,我也沒有碰到他的手機」。林母在審理時也矢口否認曾動手搶手機。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雖然林女的行為不當,但她是為了維護父母;而彭男與林男的債務糾紛已有多年,卻不思以正當方式爭取權益,選在鬼月用祭拜的方法討債,造成不相關人士困擾,考量到他傷勢輕微,最終依強制罪判林女罰金2萬元、林母罰金1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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