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女員工遭性騷長達3年 范雲轟:被害人求助無門「處理機制失能」

▲▼范雲今天上午舉行「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舉行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8日)舉行記者會踢爆,一名高鐵員工A小姐從2018年起就不斷受到同事B先生的口頭、電子郵件、打公務分機騷擾,去年3月甚至尾隨她下班,但在台北市社會局判定性騷擾成立後,高鐵公司卻新增複評機制,要求再度進行申訴評議。A小姐透過書面表示,「我才是被懲罰的那個人」;范雲則說,高鐵過去3年內有5件申訴案,全部因證據不足而不成立,質疑高鐵處理機制已失能。不過,高鐵公司也發出聲明,強調複評機制是因為二次委員會議結論不同顯仍有疑義,延請外聘委員再審議,預計3月召開。

范雲今天上午舉行「幸福高鐵不幸福,性騷擾決議反反覆覆,怎麼保護被害員工?」記者會。

A小姐會中透過書面聲明表示,去年3月她向高鐵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案,公司一開始決議性騷擾不成立,直至她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再申訴,去年11月社會局判定性騷擾成立;然而,高鐵公司卻在去年12月第二次申訴評議,判定性騷擾成立後,又新增複評機制,要求進行第三次申訴評議,「長期承受案件反覆的折磨,我才是被懲罰的那個人」。

范雲批評,高鐵公司在該案亂改辦法、反反覆覆、對被害人二次傷害,且並未落實對被害人的友善職場環境,被害人與行為人並未有效隔離,導致被害人在高鐵自己創造的機制中求助無門。

范雲指出,過去3年內高鐵公司一共發生5件性騷擾申訴案,均因認定證據不足而不成立,是否顯示高鐵的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已失能?呼籲高鐵應該有錯認錯、檢討現有機制,聘請外部真的有專業的學者專家參與申訴評議,並落實保護被害人的措施,成為真正友善的職場環境,同時,主管機關交通部也應該落實檢討。

針對陳情人及范雲所指情事,高鐵公司也發表聲明做出說明,全文如下:

1. 台灣高鐵公司對性騷擾事件向採「零容忍」政策,員工若被申訴成立性騷擾者,即依公司規定,將以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予以解雇。因此,本公司處理類案均秉持毋枉毋縱、公平調查之原則謹慎處理,絕無包庇縱容之情事。針對本案造成申訴人未能感受到公司保障同仁之用心,本公司將重新檢視各項制度,並視個案需求延聘外部專家參與,期使制度更加健全,進一步保障員工權益。

2. 本案申訴人向警方報案後隨即於去年3月25日再透過內部管道申訴,本公司獲悉後立即依《性騷擾防治法》及本公司內部之性騷擾事件防治及處理辦法處置,4月間即召集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議並做出決議。惟申訴人再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另行提出申訴,故本公司於11月間二度就本案召集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議。

3. 鑑於二次審議委員會參與委員根據相同事證分別做出「性騷擾」不成立及成立二種迥異決議,顯見案情認定容有疑義。故為求慎重起見,本公司決定再採「複評措施」,延聘外部專家參與複評審議,以充分確保決議之公允適當,維護兩造權益。相關會議刻正積極籌備中,預計3月召開。

4. 本公司基於保護申訴人立場,於審議「性騷擾」成立與否期間,採取立即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調整被申訴人至不同工作地點,避免與申訴人接觸;此外,針對被申訴人「不當行為」部分,亦已另案提報懲處後,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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