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匯聚科技的總經理郭永福2017年12月駕駛月租70萬千萬法拉利,行經新北市汐止區五指山時,不料途中19歲蔡姓男學生從對向騎機車過彎時,突失控打滑,衝向他的車道,郭閃避不及撞上,蔡姓男大生送醫不治身亡。士林地院今(18日)開審理庭,傳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鑑定人說明鑑定報告,而郭永福仍做無罪答辯堅持自己沒超速、無過失。
▲匯聚科技總經理郭永福2017年12月因撞死閃避時失控打滑蔡姓男大生,今(18日)赴士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2018年8月14日,士林地檢署勘驗行車紀錄器,認郭永福沒有違規跨越雙黃線,肇事主因是蔡男打滑闖入他的車道,郭來不急閃避撞上,認他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蔡姓男大生家屬仍堅持郭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經高檢署再議發回;2020年11月檢方根據車禍鑑定發現郭超速,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郭男。
▼法拉利超跑遭蔡姓男大生機車撞上,地上滿是散落物。(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18日法院開審理庭,郭仍主張自己無罪,法官也傳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鑑定人做交互詰問。擁有豐富交通鑑定的陳高村從1990年起開始做交通鑑定,1年鑑定25件,至今已累積775餘件交通鑑定。
案發後,陳高村對法拉利行車紀錄器做一份32頁鑑定報告,顯示郭永福肇事時速為73.13公里,反應時間為0.75秒;公訴檢察官提出「此處速限40公里,如果當時郭駕駛時速為40,可否及時剎車阻止車禍發生?」鑑定人則回「不回答假設性問題,萬一另一造提另一種變速,那回答不完,這情況通常不回答。」
從上午9點30分一路開庭到下午1時,檢、郭辯護律師、鑑定人對於車禍反應時間、車速有不同意見,檢方認為從鑑定報告,無法得知郭何時看見蔡騎乘機車,更無法精算出2車距離。由於針對事故前郭永福所駕駛的法拉利車速不一致,法官諭知請檢方、辯護律師一周內陳報補充,請鑑定人針對問題做精準鑑定。全案候核辦。
▼法拉利超跑在速限40的道路上有超速33.1公里。(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去年2月開庭時,郭男的辯護律師強調,因逢甲大學提出的車速速度與反應時間鑑定為62.35公里,反應時間為1.25秒;警察大學是73.13公里,反應時間為0.75秒。認為2份報告並非客觀上的學理報告,就不論是1.25秒反應或是客觀上學理報告根本無法注意,卻也遭法官駁斥「就是已經超速」。但郭男卻情緒激動表示:「我今天就是好好的開車...難道(他)撞山壁就要提國賠嗎?」並強調「道歉可以道,但是不能隨便道,我認為還是依法處理。」
庭後,記者詢問郭永福是否有向蔡媽媽道歉,仍堅持自己無罪嗎?他則不回應,快步走上司機開來的有「奢華頭等艙」要價372萬起LEXUS LM300h。
在民事部分,案發後法拉利保險公司依據肇責,代位向蔡姓男大生法定代理人求償車損維修費174萬6431元,痛失愛子又得賠償的蔡媽媽,透過委任律師主張,兒子當時已經19歲了,且時常以LINE叮嚀「騎慢一點」、「下雨騎車拜託拜託慢一點,要小心」,主張平時已提醒騎車注意事項,對於兒子騎車監督未鬆懈,並提出逢甲大學、警察大學鑑定報告,顯示郭也有7.5%責任,請求免賠。
2021年1月,士林地方民事庭認為,鑑定報告不排除是蔡姓男大生先聽見郭車事故前跑車發出響亮引擎聲浪因此產生緊張、驚嚇心理狀態,加上郭也有超速情形,綜上,縱使蔡姓男大生有構成侵權行為,認定蔡母無須負賠償責任。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