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進公廁暴力性侵! 正妹口爆血向閨蜜求助...噁男網友下場GG

▲桃園市胡姓男子2020年10月間在中壢區某公園內,見身材曼妙女子獨坐椅子竟起色心,自後方熊抱女子雙手襲胸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吳男與女網友相約在汐止區大尖山見面,竟將她拖進宮廟公廁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從事按摩師的28歲吳姓男子與女網友小喬(化名)約在汐止區大尖山見面,吳見小喬身材姣好,竟起色念將小喬強行拖進宮廟旁公廁性侵,小喬不斷喊不要,卻慘遭拳打腳踢,更被搶走手機阻止求救,可惡的吳男因此性侵得逞,事後小喬負傷向友人求助,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

事情發生在2020年7月間晚間,小喬明確告訴吳男不要發生性行為,吳男竟不管她的意願,強行拿走小喬手機,並將小喬推倒在地,以腳踢小喬,並拿走她的眼鏡,再以手勾住她後頸將人強拉進宮廟旁廁所內性侵得逞。

▲桃園市邱姓男自今年5月間騎車經過中壢區某處,見夜歸女子獨自行走巷內,趁機靠近後伸手襲胸後逃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吳男不僅性侵女網友,甚至將人弄得傷痕累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喬因為對方暴力性侵,身上多處受傷,吳男則將小喬載到車站丟包,小喬見吳男離去,立刻以通訊軟體、當面告知閨蜜,在閨蜜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告知醫護人員遭性侵事情,醫護人員也緊急通報。

吳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也沒對小喬致歉或是賠償,態度不佳,兼衡他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無前科,自陳國中畢業,現從事按摩師、保全工作,月薪3萬1000元,未婚,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