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科技男想跟女友分手,遭對方要求簽約當「臨時男友」,不履約就提告分手炮是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松、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在科技業上班的多金男阿建(化名)跟女友提分手,卻在與女友做完最後一次後,遭女友要求簽約當她的「臨時男友」,否則就要對阿建提告性侵。阿建當時為安撫女友情緒,答應簽約,但出遊幾次後就不再赴約,氣得對方直接提告。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只有女方片面指控,將阿建不起訴。
檢方調查,阿建2021年3月間與女友提出分手,但女友不甘就此分開,在兩人分手炮完事後,以要提告性侵為由,要求阿建簽約當她的「臨時男友」,必須經常跟她出門約會,若違約就要賠償500萬元。
阿建當時為了安撫女友,於是答應簽約,還勉強陪同對方出遊幾次,但之後就開始不理不睬,氣得女友提出告訴,指控兩人的最後一次根本就是阿建硬上。
檢方偵查期間,阿建坦承分手當天有與女友發生性行為,表示當天兩人爭吵後又和好,也是自然而然就發生性行為。另外,阿建也拿出女友要求他簽下的合約,證明兩人事後仍持續交往,但後來覺得真的無法再繼續下去,他才決定分開。
檢方事後認為,女方當天若是真的遭到性侵,事後為何還會要求阿建繼續當她的男友,要對方陪她出遊,這實在有違常理,且全案也只有女方單一指述,檢方認為罪證不足,最終將阿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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