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飆到211公里!衝落邊坡害女乘客噴飛亡 賓士男賠錢獲緩刑

▲賓士男高速行駛國道1號衝落邊坡女乘客噴飛亡。(圖/ETtoday資料照)

▲賓士男高速行駛國道1號衝落邊坡。(資料圖/彰化踢爆網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林男去年駕駛賓士車載著2男1女,高速行駛在國道1號南下207.2K處時,因任意變換車道,車輛失控撞破護欄衝落邊坡,溫女因未繫妥安全帶,被拋飛車外重傷送醫,5天後身亡,被檢方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彰化地院審結,林男坦承肇事,被害家屬與其達成和解、不追究其刑責,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

依據起訴書指出,案發當時為2021年3月21日晚間20時許,林男明知國道1號限速為時速110公里,車上還搭載溫女及楊男、陳男等3人,行經國道1號南下207.2 2K處時,本應注意行車速度、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卻失控衝出高速公路翻落邊坡。

▲賓士男高速行駛國道1號衝落邊坡女乘客噴飛亡。(圖/ETtoday資料照)

▲女乘客噴飛重傷身亡。(圖/ETtoday資料照)

乘坐於右後座的溫女因未繫妥安全帶,車輛經墜地受力拋飛翻滾後,頭部及身體撞到車,因而受有嚴重腦水腫合併腦疝脫、腦幹衰竭、第1、2、6、7頸椎骨折、第1、2、6、7、12胸椎骨折合併神經損傷、肺部挫傷合併雙側氣血胸、多處肋骨骨折及胸骨骨折等傷害。送醫急救後仍因傷勢過重,3月26日18時07分死亡。

檢方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彰化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事故現場後車之行車紀錄器錄影畫面,推算事故發生前林男平均車速達到每小時211公里,足見林男確實嚴重超速行駛,請法官予以從重量刑。

法官審酌,林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坦承犯行,又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給付全部調解金,被害人家屬表示收到款項後同意不追究被告刑責,同意給予緩刑,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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