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水餃店老闆以為遇到豔福,事後才知對方未成年挨告妨害性自主。(使意圖/Unsplash)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林姓水餃店老闆遇到1名打扮成熟亮眼的女客人,2人互加LINE友不到一周,林男邀女客人參加聚會,深夜帶回家發生關係,沒多久就接到警局通知,女客人其實未成年,林男挨告性侵喊冤女客人自稱「永遠的18歲」,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女客人離開林家時,在電梯內和林男擁抱親吻,不像違反意願,22日處分不起訴。
30多歲的林男經營水餃店,他是在去2021年暑假期間遇到這名女客人,女客人說為了以後買水餃方便,和林男互加LINE,接著幾天,2人對話越來越鹹濕,林男好奇詢問女客人年紀,女客人回答:「永遠的18歲」,幾天後,女客人問林男身在何處,林男說自己在跟朋友吃飯,要女客人如果想去就去。
當天深夜,女客人果然真的赴約,2人還一起到林男家中發生關係後,凌晨4點多,林男送女客人搭車回家,原以為自己遇到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沒多久就被警察通知,這名女客人是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因為太晚回家被家長責罵,已經對林男提告妨害性自主。
林男到案喊冤,不知道女客人真實年齡,認為雙方是你情我願,事發後卻有陌生男子到他家,問他「看想要怎麼辦」,讓他覺得自己遇到仙人跳;檢察官勘驗2人LINE對話的確露骨,女客人打扮成熟,在離開林男住處時,行動自如,在電梯內還與林男擁抱親吻,不像是喝醉酒或剛遭侵犯的樣子,因此採信林男辯詞,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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