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妒夫殺死前妻後再自戕未果,上訴高等法院維持14年徒刑。(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多次家暴前科的陳姓男子,因不滿前妻另結新歡,還罵他是「沒用的男人」,竟趁前妻返家祭祖時將她勒斃,還打電話給女兒說「我把你媽媽殺了」,並冷靜交代後事,再服安眠藥、持水果刀企圖自殺結果被救回。新竹地院一審判陳男殺人罪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今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
62歲陳男與62歲前妻在2019年6月間離婚,陳男則有多次家暴前科,2人分居後新竹地院對前妻核發暫時保護令,2021年3月14日上午,陳男先以LINE傳訊要求前妻買水果回陳男家祭祖,被前妻冷回「你是憑什麼叫我拜祖先」。陳男想起3天前妻告知他已有新男友,且曾經被罵是「沒用的男人」,心生憤恨,竟等前妻進入家中時,從後方徒手將人勒斃,再將屍體放到床上、蓋上棉被。
陳還打電話給2人的女兒說「我將你媽媽勒死了」,告知存摺存放位置與後事,接著服用安眠藥、高粱酒,持水果刀試圖割腕自盡,但因「太小力」傷痕過淺,被由女兒通知趕到現場的前妻弟弟發現救起。
陳男坦承對前妻掐頸使其癱昏,但否認殺人犯行,他先是辯稱勒住前妻脖子只是想嚇唬她,是她又刺激他是沒用的男人,才一時氣憤,不知道這麼用力。而前妻被勒昏倒地後漏尿,自己踩到尿液滑倒,才不小心使她斷氣。
但經法醫相驗後發現陳女兩側頸部肌肉有出血,右頸較左頸明顯,臉部鬱血,右臉部較左臉部明顯,眼結膜有局部點狀出血,符合窒息死亡的病理變化,與陳男所說倒地後才被膝蓋壓頸情況不符。
陳男後續坦承自己預謀將前妻勒斃,並在枕頭下預藏水果刀想同歸於盡,法院一審認為陳男殺意甚明,前妻倒地後,不只未報警,反將她抱上床,撥電話給女兒交代後事,飲酒、服藥、割腕,過程態度冷靜、行事有條理,顯見陳女死亡結果早在其預料中,事後無犯意、仍詭辭強辯,未有反省,依殺人罪判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陳男上訴到高等法院後,今判定一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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