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延宕5年有機會修法了! 環團喊話政府:有2大點要重視

▲▼礦業改革 捍衛台灣山林國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環團認為,礦業法還有兩大重點必須正視。(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22日)指出,礦務局網站掛上最新《礦業法》修法草案,代表經濟部、礦務局已提出行政機關的版本,從2016年底開始的礦業法修法,延宕5年後終於露出一線曙光,期待行政院用最快的速度核定,立法院也將礦業法排上修法議程,成為這會期的「最優先法案」並完成修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還有兩大重點必須正視,一是「礦場的定期環境把關機制」, 也就是一次性的補辦環評還不夠,需要「定期檢視採礦對於環境的影響」,原因在於採礦行為的特殊性,環評可以評估「一定範圍內的開發行為」,如開採海拔500~1000公尺這個「有限的範圍」,但基本上不可能評估整座山體,因此礦業法修法也必須面對這個科學上、技術上限制。修改《礦業法》同時,更應同步討論《環評法》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落實「定期檢視」的概念。

二為「有期限的原民諮商同意」,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到,目前台灣社會仍在學習如何進行「事先、充分、自由、知情」的諮商同意,政府需要積極介入確保兩造資訊對等、企業需要學習尊重與等待、部落需要找到方法凝聚共識與熟稔談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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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進一步表示,此情境下,在《礦業法》中設計一個「無期限的諮商同意」,將會對原民部落造成難以回復的長遠傷害,原民會和礦務局應思考,如何讓諮商同意機制在符合世代正義的情境下走得下去,無論是要訂在《礦業法》這樣的目的事業法,或回到諮商同意辦法、《原基法》中去規範,都迫切需要討論。

地球公民基金會最後強調,民進黨政府從蔡英文總統在齊柏林導演悼念會上承諾修改礦業法、三任行政院長(林全、賴清德、蘇貞昌)、立法院黨團柯建銘總召都曾多次表示要修也該修。經濟部在延宕5年後提出版本是一個好的起點,後續修法的關鍵在行政院何時將政院版送入立法院、立法院何時、由誰排入議程開始審查,期待執政黨記取第九屆修法未果的經驗,讓礦業法在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順利完成修法,兌現蔡總統的承諾,在符合環境永續與人權保障的前提下,讓台灣的礦業發展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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