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時報鷹球員吳俊賢不滿潑漆討債被說成借錢不成,再次前往持槍射擊後投案。(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中華職棒時報鷹隊捕手吳俊賢,22日凌晨持槍到朋友辦公室外連開5槍,再到警局投案,聲稱先前為了討債去潑漆,卻被傳成是借錢不成,讓他覺得很冤枉,才開槍洩憤。檢察官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但台北地院22日晚間裁定無保飭回。
51歲吳男1997年因涉時報鷹球員集體打假球案,被判緩刑確定,之後又有多次酒駕紀錄。如今他在2月6日、大年初六凌晨2點多跑到被害人陳男的辦公室潑紅漆、撒冥紙,連辦公室門窗及停在門口的黑色轎車也遭波及。
▲吳俊賢遭聲押後獲法官裁定飭回。(圖/記者劉昌松攝)
吳男一開始僅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但因事後有媒體報導,稱這是一起借錢不成的報復案件。吳男看到報導後不滿,認為明明是要去討700萬元的債務,吳男卻放消息說是借錢糾紛,因此22日凌晨再持槍去朝吳男家門開5槍,之後帶著剩下一把槍、5顆子彈到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投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吳男2度去找被害人,讓被害人心生畏懼,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等罪,且恐有再犯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無保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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