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宗樺、崔子柔/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昨(22)日指揮廉政署二度搜索宜蘭縣長官邸,傳喚、拘提包括縣長林姿妙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全部偵訊於今(23)日上午5時結束,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訊後記者會指出,林姿妙等3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遭羈押禁見,待檢察官稍後聲請開羈押庭。
梁光宗表示,本案針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汙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林姿妙及兒子林佑澤1月14日偵訊後,就與國民黨前立委楊吉雄及胞弟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本案證據,今日併就此部分進行調查。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稍早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游宗樺攝)
梁光宗指出,檢察官認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農業處長康立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必要。
梁光宗表示,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以15萬元交保,林佑澤、楊吉雄及楊耀火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分別以200萬元、150萬元、150萬元交保,其餘人士均請回,待檢察官稍後聲請開羈押庭。
▼林姿妙遭聲押禁見。(圖/記者游宗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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