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派出所值班台貼有未完成報案QR-CODE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60歲的王姓男子在5日到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的電動自行車遭大陸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竊取,並稱Angelababy中文姓名就是知名藝人「劉嘉玲」,另外提及他跟Angelababy兩人曾約好要去三民區吃飯,不過警方認為他的陳述不符合事實,拒絕受理報案,沒想到他當場還發簡訊到110勤指中心來檢舉。
5日下午左右,王姓男子來到左營新莊派出所表示他的電動自行車被大陸藝人黃曉明跟Angelababy竊取,而且他還跟Angelababy約好要去三民區吃飯,但是越講越詭異,所述內容與現實狀況不符,而且他所稱的兩個人,也沒有入境紀錄,所以王姓男子見員警當下不願聯繫黃曉明及Angelababy兩人到案,所以就用手機掃描值班台貼的「未完成報案QR-CODE」,發送簡訊至110勤務指揮中心投訴新莊所員警不受理報案後就離開。
▲高雄市新莊派出所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本案經左營分局督察組介入查處,投訴人王男報案內容顯與現實狀況不符,員警處置無疏失。而「未完成報案QR-CODE」為警方去年11月設立的受理民眾報案流程精進管制措施,良意係為即時為民眾解決報案問題,避免民眾來回奔波,意即民眾未完成報案程序時,即可掃描值班臺前QR-Code,發送簡訊向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警局勤務指揮中心當下通知該所所長或副所長,由幹部及時介入了解及協助報案人;事後不論是幹部已協助民眾完成報案、民眾有誤掃或如同本案被檢舉的情事,經查明後亦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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