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次執法過當被判刑 再咒女記者「絕子絕孫」判拘20天

▲▼警察。(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員警在網路上辱罵女記者「絕子絕孫不得好死」遭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林姓員警行事衝動,作風惹議不斷,在2020年3月處理違停事件與一對陳姓姊弟爆發衝突,被判拘役50日;同年4月處理一酒醉女子協尋手機案件,執法過當對女子噴辣椒水,被判55日;而林男又不滿一名黃姓女記者報導其所涉新聞,竟在警察分局內以臉書、YouTube等公開帳號罵黃女「全家老小得報應絕子絕孫不得好死」,再被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判拘役20日。

根據過往紀錄,林姓員警在前年3月受理檢舉違停事件時,一對陳姓姊弟擔心車輛被開罰前往派出所確認,期間陳男與林警爆發口角衝突,陳女攔阻時不慎將林手中額溫槍拍落,林不滿欲逮捕陳女,其弟弟見狀欲阻止,卻遭到林男以「大外割」壓制,造成弟弟身上挫傷。

同年4月,林警處理一名酒醉女子協尋遺失手機業務時,女子因酒醉反應較大,不斷大聲哭泣,林要求女子降低音量未果,竟對女子說「妳有吃過、喜歡吃辣嗎?」並朝女子臉部噴2次辣椒水,並不斷挑釁女子,待對方忍無可忍反罵3字經,林藉此依現行犯將女子上銬逮捕。

經新竹地院審後,認為2案皆違反比例原則,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傷害與強制罪,分別判林警拘役50日與55日。

而在其間,林姓員警又不滿黃姓女記者報導其所涉案件,在2021年7月間在任職警局內,用公開帳號在網路上謾罵黃女「全家老小得報應絕子絕孫不得好死」等難堪字眼,造成黃女精神壓力、情緒受影響。

新竹地院認為雖有自由言論的權益,但在公開網路上詛咒辱罵,任何人都沒必要承擔此種對待,此狀況顯然不應存在在社會上,林男此舉已對特定人造成污衊與損害,且林男為依法令從事公務之警察人員,此行為與警察職務無關,不能認為是職務需要;且知道黃女提告後,林仍在網路上持續攻擊,不見悔意,於是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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