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共識!高中每週朝會最多一次「早自習不得考試」

校園,學生,活動,下課,上課,青少年,操場,司令台,朝會,升旗(圖/記者周宸亘攝)

▲教育部與縣市教育局達成共識,高中每週朝會最多一次(圖/資料照片)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潘文忠上週二(15日)提出,早自習讓學生自由運用、不能考試,並減少朝會次數,並指會訂出最低標準,教育部國教署今天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行討論達成共識,每週朝會次數,由現行不超過2天,調降每週最多1天,代表學生每週至少有4天可自主規劃運用,而且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及課業輔導,都不得對學生實施學業成績評量。

針對學生延後上學及早自習與朝會問題,潘文忠上週主動提出,早自習讓學生自由運用、不能考試,並減少朝會次數,同時會訂出最低標準,預計三月初公布方案,九月實施,但由於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今天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應全面開放學生自由參與早自習,教育部也在傍晚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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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上週宣布,早自習讓學生自由運用、不能考試,並減少朝會次數。(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及主秘廖興國。(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出,為保障學生休息及休閒權,並培養學生自主規劃學習能力,教育部將研修「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並已邀集校長與教師、家長等團體,以及法律等專家進行廣泛意見徵詢。

為鼓勵全國各地方政府均共同修法推動,國教署今天再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行討論,其中針對高級中等學校上午第一節課前的非學習節數的規劃,國教署已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長達成共識。

國教署表示,有關每週實施非學習節數、全校集合活動,由現行不超過2日調降為每週最多1天,也就是每週至少有4天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而且為落實教學正常化意旨,增訂要求各校在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及課業輔導,都不得對學生實施學業成績評量。

教育部也呼籲地方政府,與中央共同秉持「兒童權利公約」精神,鬆綁學校修訂學生在校作息相關規定,期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以學生最佳利益為考量,強化學生主動學習、自主管理能力,促進身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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