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期5月將屆滿,預計退場不延任。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任務,行政院會24日將通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草案,規範各轉型正義事項由相關部會承接辦理等事宜。
促轉會2018年5月31日掛牌,為2年任期的任務型機關,必要時經行政院長同意可延任,每次延任以1年為限;行政院長蘇貞昌在任內2度延長任期,預計今年5月退場。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促轉會於完成前項任務後解散,由行政院長公布任務總結報告。
而為讓轉型正義工作持續進行,行政院會24日討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草案,鑒於促轉會於完成並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應依法解散,此次修法係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任務,規範各轉型正義事項由相關部會承接辦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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