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揭女童遭性侵!色姑丈「遣妻買苦瓜排骨湯」 對3姪女伸狼爪

▲隋棠回應。(圖/翻攝自Facebook/隋棠)

▲隋棠前往偏鄉國小擔任故事講師,意外揭露一起叔姪性侵案。(圖/翻攝自Facebook/隋棠)

記者莊智勝/屏東報導

藝人隋棠2020參加《蝴蝶朵朵》種子講師培訓,前往偏鄉國小擔任故事講師,宣導兒童性侵害防治和身體自主權,並在臉書揭露一起長年遭到叔姪侵犯的少女。屏東檢解獲悉後介入偵辦,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認定該名姑丈性侵3名未成年姪女,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可上訴。

2020年隋棠走入偏鄉校園擔任說故事講師,隨後在臉書PO文揭露一起駭人聽聞的叔姪性侵案,還一度與屏東縣府隔空交火,最後縣長潘孟安不得不親上火線說明。整起性侵案因隋棠的揭發而受到社會輿論關注,檢警獲悉後也立即展開調查。

屏東地院審理,本案經隋棠前往國小演講後,女童主動告知隋棠遭到姑丈性侵經過,經檢警追查,發現受害女童的另外2名未成年胞姊亦遭受狼爪;該名色姑丈多次藉機支走妻子,製造與女童獨處機會,在家中、或山上工寮數度伸出狼爪,不顧女童哭鬧反抗性侵得逞。

被害女童自述,小學六年級時曾與姑媽一起到山上工寮送午餐,姑丈見狀後就要求姑媽去買苦瓜排骨湯,待妻子離去後立即伸出狼爪,強行將她抱到床上、脫下庫子性侵得逞。事後姑媽得知丈夫獸行時相當訝異,表示先前不論在家中、或在工寮都沒有發現異狀,得知此事後已經與丈夫離婚。

合議庭法官認為,該名姑丈見到3名姪女年幼可欺,竟為發洩一己性慾,多次對3人強制性交、猥褻,導致受害女童時常做惡夢,甚至對年長男性出現抗拒感,影響身心甚鉅,更連帶影響其日後對人際、感情或其他親密關係之建立,犯罪情節至為嚴重。

法官考量該名姑丈坦承部分犯行,但仍辯稱是以手機或金錢為交換條件,換取姪女同意發生性行為,說詞避重就輕、飾詞狡辯,難認犯後態度良好,考量一切情狀,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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