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女控阿公「幫擦藥」亂倫硬上 過程全「不記得」判無罪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認識未久的12歲少女在其住處偷嘗禁果,隔月再度發生性行為,事後遭婦幼隊查獲報請偵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桃園一名阿公被孫女指控亂倫,阿公堅稱是為「擦藥」獲判無罪。(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蔡怡萍/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阿公被其孫女控告在她國小期間多次親吻嘴巴,撫摸胸部、下體,脫下她褲子強行猥褻,但阿公供稱是幫孫女擦皮膚藥才有肢體接觸,且之前與孫女媽媽有嫌隙,為了報復才唆使女兒誣賴自己,而法院調查時孫女說詞多不確定,親友老師的說法也不一致,無法認定阿公犯行,將阿公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這名7旬阿公被控從2015年,開始對其就讀國小1年級的孫女亂倫,以每年至少1次的頻率,不顧孫女抵抗強行摀住嘴,脫光其衣服,撫摸胸部、身體、生殖器,甚至在升上國中後還強制性交得逞,檢方調查後,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嫌,將阿公起訴。

阿公應訊時表示,他表示因孫女從小異位性皮膚炎,持續看醫生擦藥,他只是為了替孫女擦藥才有掀起衣服、碰觸到身體的行為。更指出可能是因為先前孫女曾被其媽媽的男朋友侵犯,該事件導致對方被判刑後,自己對法院提出停止女童媽媽的親權,對方可能因此挾怨報復教使孫女誣陷。

被害孫女接受調查時說法反覆、前後不一,僅就問題被動回答是否、有無,具體的案發日或時間都無法描述,只淡淡說「升國中的某天中午」,甚至對於重要的內心感受都說「時間太久、我不記得了」,證詞過於空泛,無所依據。

詢問孫女說過曾經有告知上述事件的學校老師,老師也回沒有聽她說過受侵害的事;孫女的姊姊跟弟弟雖然都供稱有看到或聽到其與阿公在床上,但說詞模糊不清、多有瑕疵,也無法視為有力的證據。

另一方面,法官發現孫女確實曾遭母親男友性侵,母親也遭停止親權,無法排除母親有找來兒子女兒陷害阿公的可能,且阿公跟孫女的測謊結果都是「無法鑑別」,因此認為阿公犯罪嫌疑不足,判決阿公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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