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捕不到魚!空船多次進出烏石港 原來是走私5百kg安毒

▲▼檢警在鳥石漁港查獲漁船走私的514.9公斤安非他命。(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檢警在鳥石漁港查獲漁船走私的514.9公斤安非他命。(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籍一漁船,2021年11月1日在頭城鳥石漁港走私33大袋514.9公斤安非他命,陳姓船長、呂姓輪機長,因運輸毒品數量鉅大,宜蘭地檢起訴並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檢警在鳥石漁港查獲漁船走私的514.9公斤安非他命。(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宜蘭地檢署表示,涉案漁船多次進出烏石港均無裝載漁獲,經辦案人員分析相關入出港資訊,研判極可能從事接駁運輸毒品犯罪。2021年10月29日,陳姓船長、呂姓輪機長再度駕船出港,經檢警嚴密監控其行船軌跡。

漁船後於同年11月1日經烏石漁港安檢所報關入港,在中午12時許船隻停靠碼頭接受安檢時,檢察官指揮台北市刑大第五大隊會同海巡署新竹海巡隊、蘇澳海巡隊持搜索票進行搜索,於漁船淡水船艙夾層內查獲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3大袋(總毛重719.9公斤,純質淨重514.98836公斤)。

▲▼檢警在鳥石漁港查獲漁船走私的514.9公斤安非他命。(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陳、呂2人獲准後,25日以其自境外接駁運輸毒品入境,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除分別向法院從重求處被告陳、呂有期徒刑16年及15年之刑度,並建請繼續羈押,以免被告2人利用海上等管道逃亡,造成續司法程序窒礙難行。

▲▼檢警在鳥石漁港查獲漁船走私的514.9公斤安非他命。(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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