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工人酒後口角,打鬧間「下手過重」不慎害橫紋肌溶解死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工人胡男與何男同住在新北一處工寮內,某日因細故起口角糾紛,彼此打鬧追逐,胡男持木棍打掉何男手上水果刀後,持續打了何身體、手腳20至30下,打累了胡男還讓出床位給何男休息,隔日要叫何起床時才驚覺其已氣絕身亡。胡男向警方自首並積極彌補何男家人,台北地院認為胡男非故意致死,深感悔意,依傷害致死判有期徒刑3年10月。
事發在2020年5月31日,在同一工地工作的胡男與何男同住在新北一處工寮,因不明原因2人第一次起口角爭執,何先拿起水果刀作勢刺向胡男,胡不甘示弱也抄起地上的木棍回擊,老闆與同事聞聲趕來制止,2人才暫時分開。
到了同天晚間,何男邀請胡男到房間一起喝酒,不料又起糾紛,何再持水果刀揮舞攻擊,胡為自保隨手拾起木棍將何手中刀子擊落,接著繼續追趕到工寮2樓客廳,以木棍毆打何男四肢、肩膀等處2、30下,其他同事緊急趕到制止才停手。
事後何男躺到胡房間床上,還喊口渴,胡拿了水給他喝,並把床位讓給他睡。直到隔日清晨,胡要叫何起床吃飯時,發現何竟毫無反應、沒了呼吸心跳,緊急告知老闆將人送醫救治。
何男送醫後仍傷重不治,解剖相驗死因是因廣泛瘀血而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肌肉軟組織出血不治死亡。胡男悔恨說,自己並沒有想置何男於死地的念頭,只是因為對方先揮舞水果刀,才拿工寮內木棍防身,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胡男事後向警方自首,表示願接受制裁,全然坦承犯行,也主動給付補償款項給何男母親與2個姊姊,態度尚可,也無任何暴力犯罪前科,台北地院審酌雖然非故意,但有間接造成死亡之事實,判胡男傷害致死罪,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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