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防部某連隊上士砲長趁九三軍人節在營休假,竟在庫房性侵20歲女兵...(示意圖/取自123RF)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陸軍馬防部某連隊一名上士砲長覬覦20歲女兵美色,去年趁九三軍人節在營休假,指派女兵到人煙稀少的道路打掃,再趁獨處將人強拉到庫房,逼女方幫他口交。女兵不從緊閉雙唇,怎料竟遭粗暴性侵。事件曝光後,該名上士相當懊悔,因為服役21年,再過半年就能退伍,但仍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判決書,男子擔任馬防部某連隊上士砲長,去年9月以值星官身分,指派一名20歲女兵到人煙稀少的道路打掃。之後,他藉巡視獨處機會,先是謊稱該區域有不明空拍機飛過,要求女兵先躲到草叢待命、避免被發現,接著確認四下無人後,竟將女方強行拖進軍中庫房,並從後壓制在地。
女兵一時不備,整個人坐倒在地,並被上士以單手環繞頸部的方式勒住,動彈不得。隨後,上士強行將女兵頭部往後扯,一邊強吻女方,一邊搓揉胸部。女兵頻頻反抗「我覺得這樣不好」、「不要!」但上士充耳不聞,還掏出下體,強逼女兵口交。
女兵不從,緊閉雙唇,隨即遭男方強行脫去褲子,並從後強壓性侵,導致女方下體撕裂傷。上士逞慾後,命令女兵自行用衛生紙擦拭精液並整理衣物,又見女方手臂遭大量蚊蟲叮咬,便叮囑其回去營區擦藥。
女兵返回部隊後,見林姓排長準備離開營區,立刻上前表示有事要報告,隨後放聲大哭。林姓排長不明所以,見女兵身上有雜草、泥屑,察覺情況有異,立即安撫並追問緣由。女兵娓娓道出受害經過,隨後在林姓排長陪同下向長官報告事發經過,並前往連江縣立醫院驗傷、報警。
男子眼見紙包不住火,對犯行坦承不諱,且由於犯案時是現役軍人,犯軍法受軍事裁判,然而現在並非戰時,因此依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規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追訴、處罰,由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判。
男子出庭時表示,他軍旅生涯至今21年,案發時只剩半年即可退伍、相當懊悔。法官審理時,審酌女兵提供現場照片、Line對話截圖、驗傷報告等,認定男子明知留守值星官職責,卻性侵同連資淺女兵,未能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應予非難。
不過,法官考量被告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具體展現歉意與彌補賠償,履行調解內容完成,且已遭國防部除役,加上被害女子同意法院宣告緩刑,所以衡酌上述被害人意見後,於今年1月28日依故意犯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於2年內完成24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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